关于广州市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(华盈1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)基金合同变更的通知函
来源:    时间:2024-07-12

尊敬的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:


    广州市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“本机构”)管理的私募基金(具体私募基金清单见附件,前述清单中每一个私募基金以下被单独称为“私募基金”)因产品运营需要,并经本机构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拟根据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、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(以下统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,对《基金合同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变更:


    《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修改如下:

    1、《基金合同》“基金的投资”章节中“投资范围”删除(如涉及,如《基金合同》中约定一个或多个如下场外衍生品标的的,则均予以删除,具体以《基金合同》实际约定为准):

“收益凭证、收益互换、场外期权、利率互换。”

    2、《基金合同》附件部分“投资监督事项表”中“投资范围”删除(如涉及,如《基金合同》中约定一个或多个如下场外衍生品标的的,则均予以删除,具体以《基金合同》实际约定为准):

“收益凭证、收益互换、场外期权、利率互换。”

    3、《基金合同》中关于场外衍生品(具体以《基金合同》实际约定为准)相关的投资限制不再适用。

    4、若上述内容与《基金合同》原约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,则以本函的约定为准。


    本机构确认上述变更事项不改变本基金的基金类型及产品类型、投资策略,不提高基金风险等级,且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无其他重大影响。


    特此通知。如您对变更事项有异议,您有权在本基金的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,或在本机构发送本通知起【10】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申请设置临时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,但不因此影响本次合同变更效力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基金管理人:广州市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2024年  7月  11日

 

 

附件:私募基金清单

产品名称

产品代码

华盈1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

SZX476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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